各系: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员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籍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2.奖励标准:每生5000元人民币。
3.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4)勤奋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参加学院2020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
(6)学习成绩优异:2019—2020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二、学年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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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对象:在籍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员工。
2.奖励标准:一等1000元/年·生;二等700元/年·生;三等400元/年·生。
3.评定依据:根据上学年员工素质综合成绩及排名为基础,按照《员工规范》中《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员工奖助学金评定条例》规定评定。
4.具体要求:
(1)接通知后,各系员工工作领导组要认真组织带班辅导员对其所带班级员工进行奖学金评定。评定工作完成后,要将享受奖学金的员工名单在班级予以公示,如无异议,组织员工填写《员工奖学金评定总表》和《员工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于 10月19日前交回员工部。
(2)在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3)对有特殊情况(包括违法、违规、违纪、课程成绩不及格、院内或院外借读、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跟班试读、留级等)的员工,带班辅导员一定要在表格中特别注明。
(4)请各系学工组在报送奖学金最终评定结果时都要以打印的形式报送,《员工奖学金评定总表》和《员工学年奖学金评定表》都要报送电子版。
(5)请各系务必要求辅导员将所带班级的学号、姓名核对清楚,避免出现错误。
5.其他说明:
(1)体育特招生按单独系列进行奖学金评定,在一学年内所学成绩全部合格的情况下,统一按每生300元发放奖学金。
(2)在现所在班级学习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员工(其中包括到院内或院外借读的员工、转出或转入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的员工、转专业的员工等)不享受学年奖学金;在现所在班级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员工依据素质综合测评成绩随所在班级进行奖学金评定。
(3)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因受处分或成绩不合格等原因致使奖学金名额有空缺时,不得进行递补。
(4)在计算不及格课程时,师范类员工要包括三笔字和普通话,非师范类员工可不做考虑。
(5)在上一学年度,有因特殊情况致使新生奖学金或学年奖学金未发放到位的员工,请各系统一汇总后报回员工部,学院将予以补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上述奖学金的资格
1.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2.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者。
3.因学业成绩不理想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4.因违法、违规、违纪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5.来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借读或具有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籍在外校借读或因任何原因休学者。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0月14日—2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员工,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系员工工作领导组根据辅导员及班级的评选意见,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系党政班子讨论通过。
2. 10月20日,各系将获奖员工的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年级整理好统一报送员工部。
3. 10月21日—30日,员工部对申请员工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复查与审核,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评定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材料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需提交书面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统一A4纸打印、各系留存建档),《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排列顺序与《初审名单表》保持一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原件各系留存建档)一份。
(2)除申请员工需提交的材料以外,各系还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按班级和学号排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各系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评审程序、公示等基本情况,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各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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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年奖学金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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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前将《员工奖学金评定总表》和《员工学年奖学金评定表》纸质版(A4 纸)报送员工部,《员工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以班为单位汇总排列,切勿将相同等级归纳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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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报送材料都需交电子文档,以系为单位打包发送至827127643@qq.com。
七、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在资金到位后,学院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院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各系员工工作领导组要针对获得奖学金员工的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按年级按班级建立专门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追回所得奖学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用奖学金请客、送礼的。
(2)获奖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4)获奖期间,日常生活奢侈、铺张浪费的。
(5)获奖期间,从事或参与有损老员工形象活动的。
3.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分配员工所得,要切实确保把每一份奖助学金发放到每一名获奖员工手中,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
举报电话:0357—3011277。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奖学金是党和政府对老员工的关心和帮助,是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各系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开展评定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把握标准。各系要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评定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材料齐全、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3.各系要以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为契机,在广老员工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把评定工作与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员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学金在评定工作中的育人作用。
员工部
2020年10月14日